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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历劫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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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云清宫中,久久躺在凌云的床上,凌云却没有为她将伤疗愈完全,反而眼中颇有些愤恨地盯着久久。

  因着带久久回来后,凌云以为这一切都是司命仙君写的命数,便让丞泽将司命仙君传唤过来。

  司命仙君不敢耽搁,跟着丞泽来到云清宫,但见久久已然躺在床上,看着并无大碍,便好心问道:

  “小仙参见大殿下,不知公主的伤可有大碍?”

  凌云颇为气愤。

  “你还有脸问?你写的这是什么命数?都与你说了,只要让久儿与离忧不在一起就好,你何苦编造这么一套惨烈的命数伤害久儿?”

  这个锅司命仙君可不想背,当初他早就已经好心提醒过了,久久与离忧是神仙,断不可与凡人相提并论,这命数也最好不改,以防出现不可逆转的变数。

  是凌云自己不听,如今还要怪罪于他,所以,这事司命仙君断不能承认,毕竟若是让天狗族知道了,那他这个仙位估摸着也保不住了,司命仙君解释着。

  “大殿下息怒,还请听小仙说一句话,公主现在的情况,并非是小仙写的,小仙的确按照大殿下的要求,只给公主与殿下写了很多误会,并未有这一出,能变成这样,除非……”

  “除非什么?”

  司命仙君顿了顿,道:

  “除非是公主本身爱殿下爱到骨子里,她受不了这些情伤,所以……所以才会这样的。”

  这番话在凌云的脑中轰然炸开,他脸色阴沉地坐在榻上,眼中的冰冷也让这云清宫的空气里,平添了些寒冷。

  就连司命仙君都不禁打了几个寒颤,他不敢再说什么,生怕哪句话惹得凌云不高兴再惹来责骂,却也不敢私自告退,只能站在那儿,与凌云一起沉默无言。

  半晌,凌云才冷冷清清地开口。

  “退下吧!此事不可与旁人说,若有人问起,就道你也不知久儿去哪儿了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司命仙君虽不知凌云想要做什么,却也能听明白,凌云不想让人知道他与这事有什么联系。

  眼下他自己能安然脱身,那司命仙君也不想再管这烂摊子了,抬脚便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。

  凌云静坐了一会儿,余光瞥向他身后的久久,他侧过身子,手指轻轻抚摸着久久素白的脸庞,嘴角勾起一丝完美的弧度,却叫人看着就能感到丝丝瘆人,他自言自语道:

  “久儿,你伤得如此重,本神真的好心疼,本神也想为你疗好这伤,只是你这伤,却叫本神心里不大痛快呢!”

  他的眼睛扫过那处久久的心口处,透着几分阴狠。

  “本神给你的情,你想过如何来还吗?大概你也不想还了吧!既然如此,本神的情你不能还,可本神又不想拿回来,你心里又有着一个离忧,本神看着也着实碍眼,不然,久儿就消失在这天地间吧!毕竟久儿是本神心爱的,怎么能被离忧染指呢?”

  凌云的自问自答云淡风轻,却有着一股莫名的可怕,他轻声一笑,将久久抱在怀里,起身离开了云清宫。

  已是深夜,自然无人注意到凌云的动静,他抱着久久,来到鬼界,那里有条河,名叫忘川。

  忘川之畔,一畔为鬼界中人所住,一畔为黄泉之路。

  临近黄泉的那一畔忘川河里,也沉浸着投不得胎的孤魂。

  怨气极深,戾气极重,跳下去,便是会被吞噬一切,元神尽毁。

  凌云阵阵冷笑,也给这黄泉路上的诡异更是增色不少。

  他将久久带来这忘川,仙力支撑着久久,飘于河面之上。

  冷风拂过,久久如墨的发丝与衣衫也随之摆动。

  凌云失了神地看着河面上的久久,她真的太美了,美得堪称六界绝色,与自己是多么般配,多么登对。

  这么美的女子,自然是要属于自己的,可离忧非要横插一脚,那就不要怪他心狠了。

  于手中收回仙力,久久也瞬间沉入这忘川河中。

  原本还平静无波澜的河面,顿时腥风扑面,河里混浊不清的孤魂,纷纷向久久的方向相继涌去,都好似要尝尝这并不常见的美味。

  在这孤魂云集发出的诡声中,凌云方才回过神来,他蓦地感到后悔,却看着那河中冤魂如饿狼般向久久沉入的地方扑去,他有些怕了,他不敢跳下这忘川将久久带上来。

  但见鬼差因着这忘川河的波动而纷纷赶来,凌云更觉有些慌乱,他想隐遁逃走,却见头上忽闪过一道银白之光。

  那光越过他,飞向忘川河,直直地竖立在河面之上。

  凌云定睛细看,才认出这是久久的桃灵剑,他原以为,这只不过是一把极普通的铁剑,却未曾想过,这竟是一把认主的神器。

  一阵急促地脚步声传来,再次将凌云的思绪拉了回来,他知道定是鬼差赶来了,他只能飞身离开,将此事撇得干干净净。

  说起这桃灵剑,它还真的不是一把普通的剑。

  想当年,久久在崆峒山之时,一次疾风暴雨过后,不知从哪处刮来一只桃花树的幼苗。

  那小苗可怜巴巴地躺在玉虚宫前,倒叫久久看个正着。

  她本就喜欢桃花,见这小苗又可怜,便将这小苗栽到玉虚宫门前。

  还惹得离忧当时将她嘲讽一番,道这小苗应该是从哪个山上被疾风吹来的,早就已经死了,偏久久不信邪,还将它种了起来。

  然这小苗倒也争气,凭着这处仙气极盛和久久的精心照料,它还真得活了起来,几千年的时间,就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。

  而那日,也是久久离开崆峒山的那天,清晨时分,这棵桃花树突然仙气涌现。

  久久每天给它浇水,却从来没看过这个景象,便跑去找离忧和凌风,问怎么回事。

  “我平日里给它浇水,它也没有这样,今日却仙气四溢,不知道什么原因?”

  凌风也很疑惑。

  “仙家地方,花草树木沾染些仙气是很正常的,可像这样的仙气四溢却没见过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?”

  然而,离忧却嬉皮笑脸,拍着久久的肩膀,笑说着。

  “诶!是不是因为你长得太难看了?这桃花树被你浇水浇了上千年,今天终于忍不住把仙气都吐了,久久,你都让一棵树嫌弃了,你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啊?哈哈......”

  离忧嘲讽一番后,更是放肆地大笑。

  然而这件事,久久怎么能忍?她挥手打掉肩膀上离忧的手,随即一脚踹到离忧的屁股上,将离忧踹倒在地,清透软糯的声音骂道:

  “你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。”

  离忧却不恼,反而面带欠揍的笑容,躺在地上,故意挑衅着。

  “怎样?打我啊!打我啊!”

  由于离忧的挑衅,久久心中的小怒火是蹭蹭地往上蹿,本来还只是口头骂骂他,现在却已经将那白嫩的小手握成了一只小拳头。

  “今天姑奶奶不把你打得桃花满天开,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?”

  她挥手向地上的离忧打去,却被凌风赶忙拦住,还顺脚踢了一下躺在地上嘲笑久久的离忧。

  “你赶紧给我起来,去把师父叫来。”

  有人帮他解围,离忧自然更是猖狂,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,并且,还边跑去找广成子,边回头嘲笑久久。

  久久被凌风拦着,动弹不得,只能挣扎着气道:

  “师兄,你拦着我干什么?你看看他是怎么欺负我的?我今天非打死他不可。”

  这几千年来,对于离忧的无赖和久久的脾气,凌风早已司空见惯了,他忙当着和事佬的形象,劝和着。

  “好了,小久,他不是从小到大都这样吗?他除了刚来的时候乖巧以外,不一直都这么无赖吗?你跟他一般见识干嘛?再说了,我师妹可是这天上地下的第一大美人,我发誓,真的,别听那小子胡说。”

  说话间,广成子也被离忧带了过来,同样劝和着。

  “小久啊!你何必跟离忧一般见识?他不过是开玩笑嘛!”

  久久一看这都不向着她,她马上使出杀手锏,秀眉一蹙,噘着红润的小嘴,泪汪汪地看着广成子,软糯糯地叫了句。

  “师父......”

  广成子最见不得这个小徒儿受委屈了,久久这副我见犹怜的模样一出,广成子马上心软了,冲着离忧喊道:

  “你这个臭小子,整天就知道欺负她,你能不能有个师兄的样子,你赶紧给她道歉。”

  本来还在看戏的离忧,被广成子突如其来地吼骂震得瞬间捂住耳朵。

  而后,颇有些委屈地看了看广成子,但看广成子一脸严肃的模样,他就知道他撒娇根本就没有用,只好撇撇嘴,不走心地道着歉。

  “我错了,你是最美的,好了吧!”

  久久白了离忧一眼,并未回话,显然对这个虚假的道歉很不满意。

  广成子见状,也安慰久久。

  “小久啊!别生气了,为师送你一件礼物,算是离忧给你赔罪怎样?你看这桃花树仙气四溢,便是因你当年将它救活,天天给它浇水,它为了感谢你,便集结了天地灵气,炼化了一件武器送给你。”

  广成子说着,对着桃花树一挥袖,便有两道光破土而出。

  一把桃花短剑和一把桃花长剑立在广成子面前。

  剑柄上晶莹剔透的白玉状,绕着一圈银色的桃花枝蔓,两朵桃花图腾连接着剑身,银白色的剑面,散发着阵阵白色仙气,十分漂亮。

  广成子看了一眼,也是心中了然。

  「原来是一朵并蒂桃花啊!」

  而后,他拿过短剑,递给了久久。

  “这短剑就赠与你了,这剑是秉着天地灵气生成,威力巨大,做个趁手的法器防身是很好的。”

  那把短剑也很有灵性地飞向久久的肩膀,靠了靠,仿佛是在与久久套近乎,而后,落在她的手里,久久也很是高兴。

  “谢谢师父。”

  此间,长剑也灵性地抖了抖,随即飞向离忧,离忧对这剑的第一印象还真不错,自然伸手接着,那剑也在离忧的手里,乖乖落下。

  广成子扫了离忧一眼,颇有些无奈。

  “你这个臭小子,惹了小久生气,这把剑还竟然选你做了主人,你也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了,要不是这剑是并蒂桃花生成的,只认真情实意之人做主,你这个臭小子还能贪上这样的好事?”

  凌风却笑笑说:

  “师父,离忧和小久是有婚约的,这剑认主也没错,还有师父,离忧都这么大了,您就别老臭小子臭小子的叫了,他也是要面子的嘛!还是当着小久的面。”

  离忧一听凌风为自己说话,那是士气大涨,马上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,用胳膊揽住广成子的肩膀。

  “就是嘛!师父,给我留点面子嘛!再说了,您总是这么惯着久久,我也是您徒弟啊!您不要这么偏心嘛!”

  看着离忧这一副无赖的模样,广成子一把拽过离忧,狠狠地抽了离忧屁股几下。

  “你这个臭小子,真是找打。”

  若是久久如此做,定会哄得广成子眉开眼笑,偏他撒娇就得挨打,有那么一瞬间,离忧都后悔自己生为男子了,还不如做个女子,人见人疼的,多好。

  离忧委屈地站在一旁揉着屁股,凌风和久久则在旁边,强忍着憋笑。

  广成子也整理了一下衣衫,独自走到桃树旁,没有再说话。

  而那三人仿佛也忘却刚刚的事情,站在一起,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。

  “师兄,你看这剑好漂亮啊!”

  “是啊!我活了这么久,也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法器呢!”

  离忧也端详着剑,一脸自豪地笑道:

  “那是!爷长得这么俊俏,若不是也十分俊俏的剑,可怎么配得上爷啊!”

  久久却对此嘲讽着。

  “看你不要脸的,还俊俏,我看你和你的剑,俊俏没有,犯贱倒是一模一样,说起俊俏,那还是师兄的幽兰剑更俊俏些,沉稳大气,还有着兰花图腾,都说兰如君子,师兄也是君子,我看师兄和师兄的幽兰剑,倒是比你和你的桃花剑好得多。”

  离忧并未吃醋,可桃花长剑却灵性地抖了抖,继而,从离忧手里飞出,在凌风面前耍出几个帅气的招式。

  与此同时,剑身还散发出微亮的白色仙气,而后,居高临下地停在凌风面前,似乎在向凌风炫耀自己一般。

  凌风顿时扑哧一笑,伸手轻抚几下桃花长剑的剑身。

  “我知道,你最俊俏,我的幽兰剑不过是天宫没人要的普通长剑,又怎么能比你好看呢!”

  得到凌风的夸奖,桃花长剑这才灵性地抖了抖,仿佛很满意这番夸奖,适才飞回到离忧的手中。

  这剑如此灵性,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,久久更是喜爱得紧了。

  “这剑果真是个好物,起个什么名字呢?”

  咬着手指,思绪一番,豁然开朗道:

  “既然是桃花树秉着天地灵气生成,那便就叫桃灵剑吧!”

  如此,这剑才得了名字,久久和离忧也成为了这对剑的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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