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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 你是忘了陆城来喜欢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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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台里没有灯,从卧室里照出来的光有些虚晃。他一身挺拔,影子欣长,拿起了烟,点燃,空气里不一会儿就飘起了烟雾。

他俊美的脸淹没在半清半暗里,那股傲气都跟着有了虚浮,这股虚浮来自花尽的坦然。

接近他……就是为了破坏他和顾沾衣。

五分钟后,烟快要燃尽时,女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,从他的手心拿下烟,扔进了垃圾桶。

“我知道在还有两天时间内,我告诉你真相是自掘坟墓,但是……”她走近了几分,受伤的手拽着他的浴袍,咫尺的距离,她仰头,脸颊素净漂亮,吐气如兰。

“你问了我就会告诉你,楼西洲,把顾沾衣忘了好不好?她真的不值得你那样对她好。”

楼西洲的眼神被雾笼罩着,不知他心中所想,却是开口,“莫不是你要告诉我,你值得我对你好。”

“至少比顾沾衣值得。”

“那么,你现在是忘了陆城来喜欢我了?”

她的唇不点而赤,轻轻一弯,媚骨酥人,“难道要一直活在过去么,楼大少是让我有好感的。”

他的眼睛里有一股涌动,汹猛至极带着不知名的火气,抬手,再次捧着她的后脑勺,“水性杨花的女人!”这么快就倒戈。

话落,低头,一下攥住了她的唇。

花尽愣了下……然,两秒后,她就踮起脚尖,抱着他的脖子,把自己更深的送给他。

他的吻很重,带着宣泄似的,然而这种宣泄和第一次不同……

第一次他主动吻她,是因为顾沾衣突然来电,他心浮气躁。

这一次,好像还掺夹着别的,具体是什么,花尽也不知道。

他扣着她的后脑勺,让这个吻越来越深。

这种状态最是让人失去理智,好像中了迷药,介于清醒和昏迷中间,有一种飘飘欲仙的销魂感。

吻了差不多四分钟的样子,他放开她,花尽的唇很红,水色潋滟,她喘着气,有点无法呼吸。

趴在他的胸口,改为抱着他的腰。

而他的手也从她的后脑勺挪到了肩膀,其实就是随意的一搭,可看起来就像是在拥抱她。

就这么抱着,谁也没动。

她没有胡闹撒娇,他也没有推开她。

其实拥抱比亲吻做暧更要来的温暖,心脏的贴近,彼此的体温传递。

就这样抱了十分钟,足足十分钟,花尽才抬头,勾着他的头,踮脚,在他额头亲一口。

他双眸暗了暗,亲额头,是一种被保护性的吻法。

“干什么?”声音沙哑如枯叶。

“因为觉得你很意外,于是便亲了。”

“嗯?”

她微笑,“你有没有发现,其实你没有那么喜欢顾沾衣,我说我就是来破坏你和她的,你一点都不生气。”所以奖励他。

楼西洲抬手捂了捂她那双带笑的眼睛,“不要妄自揣测我,我不生气是因为我和顾沾衣不需要你来破坏。”

一段关系走到求婚被拒时,就应该结束。

花尽嗯了声,其实她没有羡慕过顾沾衣,但这一刻看到楼西洲那深黝的瞳孔还有平静的说着这番话,她除了讨厌顾沾衣外,升起了一股羡慕之意。

命真的好。

生在豪门,不为生计而发愁,拍戏无非也就是兴趣,想拍就拍,不想拍就玩儿,更不会在乎名气。

喜欢陆城,可以肆无忌惮的去骚扰,去追求。

楼西洲喜欢她,无尽的宠爱,她在他的世

界里为所欲为,想发火就发火。花尽都想象不到,楼西洲真正对她好时,能好到什么地步,能把她惯到这样肆无忌惮。

岂止是千里之外私人飞机送吃的,想必还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一面。

“今天你去医院做了什么?”他突然问。

“手疼,去看看,看有没有烫到骨头。”烫到骨头这种字眼,怕是也只有她能说得这么通透自然

“见了谁?”

花尽忽然明白了,应该是顾沾衣对他说了什么,随即坦白,“见了顾沾衣,并且打了她。”

他盯着她没说话,眼神没变,但那一瞬,花尽感觉,他是很不满的。

“早在第一次见她,不,在我看过她给陆城发缠绵的短信时,我就想这么做。”昨天晚上又给楼西洲发了短信。

“你得到过陆城,如今又在我身边,那么可以说你两次都得了逞,你是赢家。即便你的性格无法做到见了她退避三舍,那么应该可以做到止乎于礼。”

“你在为顾小姐打抱不平么?”

他的下巴刚毅分明,脸颊轮廓清晰,下颌线没有一点多余的肉,于是就显得他这个人在和别人交谈时透着一种很不好相处的倨傲感。

“她还轮不到你来动手。”

“好。”花尽开口,“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不会不管她,我尊重你,以后见到她,我会以礼相待。但是,如果她对我不善,我不会坐视不理。”

他看了眼远方,城市已然灯火阑珊,藏青色的幕布压下来,好几秒才回头,低声,“我身边的人自然是要带着脾气,但,不得过份。”

这算是突破口吧。

也就是说可以回击,但要注意不得伤害她。

我身边的人自然是要带着脾气——这话,其实很有保护欲。

花尽笑了,“好。”

“进去睡觉。”

“那你做什么?”

“大小姐。”楼西洲的声音很淡,“你只是来破坏我和顾沾衣,应该不是来破坏我的生活的吧?”

“不是啊。”

“那我想吹会儿风,是不是还得跟你请示?”

花尽眼眸如清浅之月,泛着让人着迷的婉柔之色,“我哪儿敢啊,那你快点进来,外面冷,或者我去给你下碗面?”

“这么晚别折腾我,去睡。”做饭之后又受伤,烂摊子谁来收拾。

指望她?

……

花尽回屋,拉上了窗帘,看着他矗立在夜色里……她静然的回头,走到沙发前,恰好翻开的是第一页。

在有些泛黄的纸张中间是作者的笔名,右下角有潇洒遒劲的【陆城】二字。

她盯着那个名字,脸色一点点的产生了某种变化,不淡定,微白,瞳孔微缩,然后又长长的叹了口气。

合上书,放在床头的柜子里,妥善放好。

她才折回来,自己给自己包扎,他弄到一半就跑了,不仅如此,给她弄的时候,捏她的手腕……

其实她没想承认,没有那个必要承认……如果不是他捏着她的脉搏,试探她的心理。

既然已经露出了马脚,那就全告诉他。

许多事情,坦白比隐瞒来的效果要好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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